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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水”受伤
据《京华时报》报道,近日,田女士入住北京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时,服务员误将分装在矿泉水瓶中的除垢剂当矿泉水供应给客房,导致田女士口腔黏膜化学性烧伤。目前,田女士向酒店索要20万元精神赔偿,双方尚未达成一致。
有的酒店,毛巾可能是擦过厕所的,床单可能只是看着干净……如今免费赠的矿泉水又出了“纰漏”,当然,这些可能只是个案,却指向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即一些酒店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不佳。此事件中的酒店既然是星级标准,那么对员工的相关培训、管理是不是也该更有档次?拿服务不当回事、对客人怠慢甚至造成伤害,等于自毁前程。
伴娘“辞职”
据《武汉晚报》报道,湖北王女士打算近期结婚,原本答应做伴娘的闺蜜近日突然“请辞”,原因是怕在婚礼上被整,要求签一个不许异性对伴娘身体碰撞、不许让伴娘做有辱尊严的事情、不许强迫伴娘喝酒的“禁止闹婚协议”才会做伴娘。
有些地区确实有自己的风俗,闹洞房、闹新娘、闹伴娘,可以理解。问题是,“闹”也是有底线和尺度的,“闹”只是为了喜庆和好玩,绝不等于低俗和恶俗,不等于可以随意羞辱人,更不能对女性揩油、占便宜、为所欲为。时代不同了,有些不文明的习俗也应该改改,何况有些侮辱女性的行为已经不是文明的问题,出格了,就是法律的问题了。
偷车胆大?
据《现代金报》报道,日前,浙江宁波一派出所抓到3名偷电动车的男子,讯问之后发现,3人偷车的理由竟是喝多了之后,比谁胆子大,于是展开了你偷一辆我再偷一辆的较量,偷车成功后他们将电瓶卖掉获得1300元。目前,3人已被刑拘。
胆量大小是通过违法犯罪比出来的吗?就算要比,有很多合法方式可以选择嘛,比如去见义勇为。当下,有人吃饱了撑的没事儿干上马路飙车,有人喝多了比偷车,公共安全何辜?他人财物何辜?不管哪种情况,说明不少人的法治意识很匮乏。如果有成年人说不知道偷东西违法,恐怕得反思一下问题出在哪儿,是普法不给力还是教育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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