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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在1300万左右、占总人口1%的中国人没有户口,已经成为一个影响社会公平与和谐的重大问题。11月21日,公安部召开相关会议,主题之一便是解决全国无户籍人口的户口登记问题。会议强调,依法登记户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要切实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常住户口的合法权益。(见11月24日《第一财经日报》)
涉及1300万人口的“黑户”问题,被公安部门提上议事日程,并有望被彻底“洗白”,这无疑令人期待。但同时,对于大量“黑户”人口来说,这样的消息背后,恐怕也积郁了太多的苦涩无奈。众所周知,在现实生活中,户口之于公民,不只是简单的一纸户籍凭证,更是一个国家的公民身份以及基于此的公民权利的依据和载体。因此,一旦沦为没有户口的“黑户”,势必意味着公民身份和相应公民权利的全面丧失:上不了学、不能参加社保、无法找工作,甚至无法结婚生子,等等。
更令人感到苦涩无奈的是,严格从依法治国的角度审视,这种大量人口沦为“黑户”现象,“按照相关法规,黑户问题本不应该存在”。因为现行相关户口法规,如《户口登记条例》并没有诸如“未缴社会抚养费不得落户”这样的入户附加条件,并且我国《宪法》和《国籍法》还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也就是说,在户口登记过程中,本不该有超过法律规定之外的“门槛”。
然而,长期以来,“超生罚款”与“新生儿入户”捆绑成为一些地方的“土政策”,也是催生大量“黑户”人口的一个主要原因。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20个省市区有明确的规定或案例,上户口必须出示计划生育相关证明,60%的“黑户”源自“不符合政策超生”。
在这种背景及“全面二孩”政策等相关计生法规即将修订的情况下,要终结长期存在的人口“黑户”现象,还应确保今后不再产生新的“黑户”。这当然不能仅靠公安部门一家的努力,还需从源头上全面制定和强化相关制度保障。一方面,除了公安部门从“落户政策”上不断推进工作,还需立法机关从源头上健全完善相关户口户籍法规,严禁非法附加户口登记条件;另一方面,在计生法规方面,也要以实施“全面二孩”为契机,修订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为顺利化解“黑户”问题提供更完善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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