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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银行卡“灰色产业链”,需要在树立个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升级安防技术等方面共同发力。
只要花费数百元,就可以轻易从网上购得他人银行卡。这些被非法交易的银行卡,成了滋生金融犯罪、电信诈骗的温床,并形成一条开卡、收购、出售、使用他人银行卡的“灰色产业链”。(见7月3日《新京报》)
出租和租用银行卡都围绕一个“利”字,严重扰乱了社会稳定和经济生态——一些承租公司有价寻租银行卡实则是为了高价转租,从中赚取灰色利益;一些急需用卡者“借卡生财”,比如有人需要贷款,但按照规定“同一人在同一网贷平台借款不超过20万元”,那么银行卡越多则贷款越多,如果无力偿还,损失的就是银行和出借银行卡者;诈骗团伙多一张银行卡就多一条分流赃款的渠道、多一分隐藏身份的可能……
按照《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如今,银行卡出租成了产业,除了租赁双方违法之外,一方面在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责任心缺失,有的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只看卡不看人,未辨别人与证是否统一,给一些人留下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身份证未能严格做到一人一证,从目前看,即使是身份证挂失重新办理,旧的身份证仍然有效,这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此外,相关部门对银行卡非法交易打击不力,助长了灰色市场的风生水起。
扎紧安全的篱笆,必须从灰色链条的各个环节去击破。利用他人的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当然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持卡人的责任也不能完全无视,从以往的诈骗案例看,追究不知情持卡者责任的情况确实比较少,即使是贷款违约也只是影响诚信,不能“伤筋动骨”,这是不是也给一些人谎称不知情、实则有意出租,制造了可能?对于承租银行卡并转而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的一些机构,更要依法惩处;作为掌握众多客户银行卡信息的银行,也须加强业务把关和追责;对于身份证的挂失等也应从技术上提升,尽早实现挂失即时失效。
斩断银行卡“灰色产业链”,需要在树立个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升级安防技术等方面共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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