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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车企的约束不能寄托于随机性的抽检上,监管应贯穿于生产、检测、出厂的全过程。唯有从全链条上把牢各个关口,才能有效防止一辆超标车“带病”上市。
1月9日,环保部通报称,对生产超标机动车和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行为的两家山东车企开出逾3877万元罚单。这是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后,环保部对汽车生产企业开出的第一单行政处罚,将对同类环境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见1月10日《人民日报》)
有数据显示,重型柴油车保有量占机动车保有量不足10%,但氮氧化物排放占机动车(道路移动源)排放量的60%~70%。因而,机动车管控,首先要保障新柴油车出厂时达到标准,源头管控不住,后续的管控也无从谈起。
然而,一些车企竟肆意生产超标车。如山东这两家车企生产的轻型柴油货车相关排放物均超过排放标准,甚至其中一家企业生产的318台重型柴油货车OBD系统(车载诊断)功能性检测不合格,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
一些无良车企篡改软件程序、屏蔽OBD系统等行径确实会节省很多成本,但由此导致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却会超标10~20倍,比被淘汰的黄标车污染还要大。车企的明知故犯体现了对相关标准和法律的蔑视,违法行为性质恶劣。
更让人忧虑的是,这次两家车企的“恶行”,是在抽检中由第三方检测发现的。这种随机抽检本身即带有偶然性,那么还有多少车企在玩“同一款游戏”?还有多少台车辆和装置不合格?环保部曾表示,OBD系统作假在行业内是“公开的秘密”。这某种程度上说明,生产超标车以及排污监测设备造假,在业内已经很普遍。
生产达标产品、不让一辆车“带病”出厂是车企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不能完全靠行业自律。因而,对车企的约束不能寄托于随机性的抽检上,监管应贯穿于生产、检测、出厂的全过程。唯有从全链条上把牢各个关口,才能有效防止一辆超标车“带病”上市。
目前,环保部表示将加大监管力度,常态化、不定期组织开展新车生产、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篡改、屏蔽OBD系统弄虚作假等各类违法行为。这无疑值得期待,但也有必要加快推进遥感监测网建设和数据联网,利用技术创新大数据分析实时在线监测,以便随时发现问题;除加强地方环保部门常态化监控,当对有关违法企业违法的处罚与工业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等实现信息共享,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形成共同威慑;还应建立和完善车企信息公开披露制度,以利公众和媒体知情监督。
总之,大气环境状况关乎所有百姓的健康,绝不能让无良车企再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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