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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澳门特区将继续实施现金分享计划,建议向永久性居民每人发放9000元,非永久居民5400元,分别较今年增加1000元及600元。就此,有内地专家学者指出,不论穷人、富人都发钱,是对公共资源的不当运用,是一个懒政的方法;社会保障问题的关键是保低,而非普惠,澳门的做法即便是对内地某个省或市,都没有任何借鉴意义。(见11月19日《第一财经日报》)
有关专家学者的说法不免绝对,事实上,2008年,广东东莞“受澳门特区政府向居民派发红利的启发”,向本地户籍市民派发每人千元的红包,以抵消CPI高速增长的影响。从2010年起,海南三亚市政府也给市民派发红包,今年下半年涨到每月60元,派发对象包括本地户籍和非户籍就业人员等全体市民,以应对物价不断上涨。
综观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东莞、三亚等向百姓派发红包的情况,大抵有三种主导因素:一是鼓励百姓消费,避免经济陷入衰退;二是帮助百姓应对通胀压力;三是政府财政盈余。因此,在政府部门派发红包过程中,多是面向全体市民,且不区分穷人与富人。
事实上,无论哪种类型的政府部门派发红包,都跟制度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冲突,而仅仅是制度化社保体系之外的社会福利补贴,涉及所有人的福祉诉求。
澳门特区连续几年向市民派发红包,属于财政盈余型派发。2014年澳门特区预算收入估计约1536.2亿元,而现金分享计划的开支只占收入的一小部分。澳门特区除现金分享计划外,还出台了电费、教育、看病等补贴政策。而与此同时,澳门特区实行“双层式”社会保障体系,除了“全民社保”之外,政府还为每名居民开设了保障户头并注资,医疗保障也较为健全。
由此可见,对于派发红包的国家和地区来说,社保是社保,红包是红包,二者并行不悖。把本就具有普惠性质的红包派发,放到社会保障的框架中去评判,甚至定义为懒政,实属偷换概念,误导舆论。在我们致力于“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过程中,需要借鉴一些外来经验,并依据国情选择性地吸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