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每个人的自由都受益于井然有序的公共环境,因而每个人置身于公共场所时,都应当对自身行为作出必要的约束,将一部分便利与自由让渡给公共利益,而不是无限自由。
据《现代快报》报道,在江苏泰州市靖江某游泳馆,有位女士直接在游泳馆的更衣室举着手机拍起了视频,本来只是对着镜子自拍,但两秒后画面一转,镜头扫向了其他正在换衣服的人。
智能手机和自媒体时代,拍照、拍视频以及视频直播变得更加简单便利,手机随手拍也正在成为不少人的生活方式,在公共场合拿着手机随意拍照的现象随处可见。
然而,手机随手拍往往可能侵犯公民隐私,人们对此不乏担忧,此前地铁内是否应禁拍一度引发争议,而比之地铁,在诸如游泳馆、洗浴中心等人们着装暴露的场所随手拍,旁人隐私被侵犯的风险更大。尽管拍摄者可能无心、无意,但过失侵权就不是侵权吗?真出了事,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还是要承担的。再说,有些自拍、直播里出现的裸露画面一旦被传播,后果更严重。
现实中,每个人的自由都受益于井然有序的公共环境,因而每个人置身于公共场所时,都应当对自身行为作出必要的约束,将一部分便利与自由让渡给公共利益,而不是无限自由。拍照亦是如此,像温泉馆、洗浴中心等这种隐私容易暴露的公共空间,如果人人都随手拍,岂不是要乱套了。今后谁还敢随意去这种地方休闲娱乐?更可怕的是,有些人本就抱着猎奇、探秘心理,或者怀揣赚点击量、牟利的目的,故意偷拍。这样的行为必须遏制。
首先,个人要懂得自律,能够预判一些事情的结果和后果。其次,这种侵犯公民隐私的现象应该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有适当的引导和约束。再有,对游泳馆、洗浴中心等经营场所来说,可以考虑限制消费者将手机等具有拍照、录像功能的设备带入,至少要有所提醒和警告。须知,如果出现手机拍照或录像侵犯其他消费者隐私的情况,涉事商家亦难置身事外。
“自拍不随意”应该成为一种共识,这也是公众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一种体现。地有所禁、行有所止,给隐私以充分尊重,人人都该有这个意识,并且要努力去践行。
编外谈:村民抢橘,拔枪制止?(晨思)2014-01-09 |
王元丰:生态文明建设,地方不能缺位2014-02-12 |
东莞扫黄争议应回归法治共识2014-02-17 |
我在我思:让法治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系列谈2014-12-23 |
“命运共同体”:既为中国谋,更为世界谋2015-05-19 |
王 勉:莫让互联网成“痰盂”和极端情绪“...2015-08-27 |
司马童:虚胖的“有钱” 装酷的“大爷”2015-09-24 |
尹传刚:将遵守交通规则当成内心律令2015-10-14 |
攀折花木罚款应成常态2016-04-05 |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长效机制2016-05-1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