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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公务接待新规定——让“笼眼”细密再细密
//www.auribault.com2013-12-10来源: 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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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规定》严格和细化各项要求和标准,共提出了38项禁令,包括11项“禁止”事项和27项“不得”要求。(12月9日《西安日报》)

    作为“三公消费”的重要一项,公务接待历来以“大吃大喝”之名备受诟病。对此,国家一直没少出台政策,效果却很一般。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之前的“四菜一汤”,到最近的茅台装进塑料瓶、农家院里洗桑拿,都是很典型的例子。这次的公务接待新规,执行起来效果又会如何,无疑给了公众新的期待。因为,它事实上是对“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同时也是廉政承诺的兑现和反腐行动的延伸。

    公务接待新规对2006年印发的规定内容,进行了大范围、大幅度的修改和增加,修订后共26条,15条为全新内容,7条进行了大幅修改。其中,“公务招待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等规定,最为引人关注。这也正是新规的一大特点,那就是规定得很细致,而不是像以往那样粗泛笼统。

    制度的笼子,唯有“笼眼”编织得细密再细密些,才能将权力关进去;同样,公务接待的新规,必须规定得细致再细致些,才能真正具有可操作性。公务接待过去给人最深的印象,就是管吃管住,吃好喝好然后再玩好拿好。说是公务考察,说是交流工作,实则主要是吃喝玩乐,但凡“保密失误”,被曝光后动辄就是一条轰动新闻。慷纳税人之慨的管吃管住,让公务接待一年足以吃掉一个三峡工程。

    相比之下,公务接待新规,则是另一种“管吃管住”。管住“吃”——不得提供高档菜肴、香烟、高档酒水;管好“住”——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管控“行”——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管制“游”——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新规的细致让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也让人更期待,这另一种“管吃管住”,必将遏制住公款吃喝的管吃管住。

    当然,规定的细致只是一个方面,从源头上做出制度性安排同样重要。比如“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等规定,都旨在让公务接待名副其实;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则旨在让阳光照进公务接待。

    对公众来说,评价公务接待新规成效,一个最直接的标准就是必须给纳税人省钱。不吃鱼翅燕窝也好,只住普通套间也罢,如果表面上都做到了,钱却越花越多,那就说明“管吃管住”还是没能管到位。“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支”,从预算、从金钱上严管公务接待,实践效果或许才是老百姓最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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