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时政-正文
蒋维祥:谨记“年关的警钟”
//www.auribault.com2013-12-20来源: 南京日报
分享到:更多

    从前天到昨天下午3点,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连续发布4条消息:四川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安小予正接受组织调查;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湖南省衡阳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国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甘肃省纪委对政协酒泉市委员会原主席杨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副主任黄峰平因涉嫌犯罪,于12月18日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而从12月1日到昨天,该网站密集公布各地查处的贪腐案件19桩,在接近年关的当口,不啻是又一记警钟。

    上了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榜单”的案件当事人都涉一个“贪”字。而这些人并非从一开始就贪,有相当多的人原先也是能力强、贡献大的优秀人才,他们中不少人的第一步就栽在过年过节的“人情往来”上,此后才贪欲越来越强,胃口越来越大,直至明知悬崖在前,也踩不住刹,扒不住滑了。谁都明白,一朝屈服于贪欲,收取别人的不义之财,无异于耕牛穿鼻,从此受制于人而难以自拔。有些贪腐案件确实让局外人不可理喻:前任刚因贪腐被抓,后任竟然不久就跟着进去,难道这些后任对前任的教训也视而不见?其实,一方面有些关键岗位确实权力失去有效监督,引发一些意志不坚者的贪欲,另一方面,这些后继者往往已经“贪腐在路”欲罢不能,只是尚未暴露而已,一朝东窗事发,人们才发现此人在现职之前就已劣迹斑斑。深究起来,他们往往失足于某年春节的一张“心意卡”,一封有钱无字的“感谢信”上,而根子还在于对年复一年“年关的警钟”不当回事。

    警钟须常鸣,而“年关的警钟”可能更具针对性。现实证明,年关是贪腐行为多发的时段,也是一些人滑向深渊的危险一步。中央纪委上月下发通知指出,节日期间,公款赠送节礼现象普遍,不正之风易发多发,所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其实,类似禁止性规定早已有之,有点老生常谈,但从警示的意义上说,常谈也要谈。君不见,即便这样,仍有公款吃喝者躲进私人会所挥霍,仍有人变着法儿用公款送礼巴结。由此可见,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警钟须臾不可无,“年关的警钟”尤须谨记。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