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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言平:不学做饭的庭长到底是不是好法官?
//www.auribault.com2014-04-22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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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河南法制报》的一篇报道,将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抬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该报报道,张立勇在基层法院调研时说,“法庭庭长必须学会做饭,还要会炒几个菜,今后这项工作要纳入考核机制。”

  张立勇这番话投射到网上,迅速被喻为“神逻辑”、“奇葩规定”。而在网民淋漓的口水中,河南高院迅速在其官微作出澄清,称此话源于张立勇在基层法院调研时,要求法庭干警吃好中午饭,并提倡庭长会做饭。河南基层法院考核并未涉及庭长是否会做饭。

  呵呵!一场误会而已。不过,这场误会,欢乐了网民,却惊扰了基层法院的庭长们:张立勇调研结束后,4月3日,辖下的南召县法院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院长曾凡振提出“要用一个月时间对庭长进行培训,仍不会做饭的调离”;4月4日,内乡县法院召开党组会议,院长柳殿奎提出“每位庭长必须学会做饭并要带头做饭,并作为当前法庭工作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并将此纳入年终法庭目标考核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奖评先资格”……瞧瞧这响应的速度,只争其先,唯恐其后呀!这段时间,庭长们的厨艺,怕是精进了不少吧。

  张院长有没有说过庭长学做饭纳入考核机制,在此次官方的澄清中,没有明说。但从南召、内乡法院一本正经落实来看,想必不会是空穴来风,亦非误会那么简单。不过,作为以法律和事实为准绳的法院,竟然为上级领导无从考据的一句话,围着灶台学厨忙。基层法院的瞬间凌乱,让人惊呆了。

  但这种凌乱,若置于行政生态的官僚气场下,就容易理解了。通过这场误会的检验,这些基层法院的院长、庭长们,是不是好法官不好妄加评判,但可以得出的判断是:他们会是领导眼中的好下级、好官员。仅仅是领导意志而已,也不问是否合理,便列入“重点工作”、“抓紧培训”,这种响应,似是惯性使然。

  围着领导意志转,围着考核的指挥棒转,这样的法院,这样的院长、庭长、法官,哪有独立性可言?“庭长学做饭”的规定都辨不了真伪,又怎能让人相信在司法审判中明断是非?行政干预司法,通过这场“误会”的检验,似乎原形毕现了。司法审判中,面对上级意志的干预,法院和法官会以什么样的身份应对?是公平正义、法律尊严的守护者,还是领导意志的拥护者、行政命令的执行者,看到这帮学厨的庭长们,担忧泛于心头。

  张立勇院长也真是的,劝诫基层不吃请不腐败,动之于情、晓之于理就好了嘛,干吗抬出不存在的考核机制来吓人呀!院长大人你也许是信口一说,可是下级们却当真了,看看这唯唯诺诺、诚惶诚恐的样子,真是让人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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