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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叙:村官染指“红色补贴”折射监管缺失
//www.auribault.com 2015-11-18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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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建国前老党员的生活补贴,是国家为保障这些特殊老人安度晚年而发放的专项补贴。然而,就是这样的“红色补贴”,也有人敢伸出“黑手”据为己有。昨日,平顶山市纪委向大河报记者通报了查处舞钢市两个乡镇11名党员干部冒领、侵吞“红色补贴”的细节。目前,涉案的11人已全部被立案调查。(11月14日大河网)

  “小官”虽不大,却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小官”虽小,却握有人民赋予的实权,他们往往处于县、乡、村三级,涉案人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小官”因其“小”,圈子越小越私密,往往不易引起注意,一旦事发被查处,往往已经摇身一变为“大贪”。

  “小官大贪”者往往都是职位较低的基层干部,他们虽然职务不高,身份普通,但在短则几个月、长达三五年甚至十余年的时间里,十几次甚至成百上千次地滥用公权谋取私利,或贪污受贿或挪用公款,一些涉农扶贫的职能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村委成员之间等等相互勾结、团伙作案,“抱团”腐败,共同犯罪,大肆侵吞国家涉农扶贫的政策性补贴,甚至向老党员发放的专项补贴。

  有的基层干部甚至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冒领、骗取、套取各项补助款;有的利用代领、代发补助金的便利,直接克扣、截留、私分涉农资金;有的虚列户头、重复报帐以及收入不入帐等方式侵吞补贴资金,等等。目的简单,手段隐蔽,甚至连续多年作案。就拿村官染指“红色补贴”来说,发放给老党员的补贴,本来应该是民政、纪检等部门靠前监管,然而直至事发,一部分建国前老党员去世后,当地村干部仍然不及时向组织申报核销,而是继续冒名领取补贴。

  可见,“小官大贪”行为具有“贪食”惯性,一旦“上瘾”,就无法拒绝利益诱惑,见“财”就收,遇“毛”就拔,见“利”忘义。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越陷越深直至难以自拔。但是,监管缺失是导致村干部多年蚕食“红色补贴”的主要原因之一。

  “鼠洞毁屋,蚁穴溃堤。”“小苍蝇”一旦“变异”成精,蚕食起群众利益来,同样可怕,务必引起高度警惕,切不能忽视或放任不管。只有及时地对小官的权力加以约束,才能有效防止“小贪”变“大贪”,如果不及时清除“小官大贪”,极有可能摧毁“反腐长堤”。

  给建国前老党员的生活补贴,是国家出于对老党员的关心,为保障这些特殊老人安度晚年而发放的专项补贴,绝不能贪占一分一毫。因此,打击村官贪腐,首先要加强教育。纠正“小贪不算腐败”的错误观念,克服“圈子小保密措施做得好”“不易被人发现”的侥幸心理,不断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二要健全制度。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约,做到权力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蚁贪”没有制度上的漏洞可钻。三要加强各种资金监管。要为涉农等各项资金接上高压线,通上高压电,让基层小官不敢腐、不能腐,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不因所谓的“官小权轻”就放任不管,预防在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和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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