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对电商先涨后降不应止于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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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29日发布《2015年“双十一”综合信用评价报告》。报告指出,大部分促销商品都趋向接近2015年最低价,但在750多万件促销商品中,仍有过半比例的产品出现了事先提价、当天降价的情况。这一问题在畅销商品中尤为突出,先涨后降的情况占到了惊人的75.52%。(12月30日《北京青年报》)
事实上,每逢“双十一”网购促销大战来临前,不少商家就开始玩起了“先涨价后降价”的花招,如部分商品提价20%后准备再六折七折销售。鉴于此,2014年、2015年“双十一”前夕,工商总局均约谈了多家大型电商打“预防针”,要求全面梳理网络商品价格,防范“先涨价后降价”,也不得虚构成交量、成交额。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监管打的“预防针”,未能真正发挥作用。问题是,“先涨后降”已涉嫌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踩了不正当竞争的红线。
2013年,李克强总理在与淘宝网创始人马云座谈中,当听到“双十一”这个概念时,就大大地点了一个赞。2014年10月2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一个主要议题就是清除抑制消费的障碍,促进消费扩大升级。对于“双十一”,李克强还特别强调“要培育新业态、新产业、新消费热点”。因此,电商应不负国家和人民的重望,在发展网络经济过程中,恪守诚信,倍加珍视来之不易的“消费时点”。
然而,治理“先涨后降”痼疾,不能依赖于电商自律和监管约谈。工商等部门应以打造和培育“双十一”消费时点为核心,进一步加大对网购平台的监管力度,清除抑制消费的障碍,提升民众的消费意愿;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欺诈行为,改善消费环境。只有维护了消费者权益,网络经济才能更加体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才能通过消费安全得到提升。
编辑:丁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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