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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宋城集团执行总裁黄鸿鸣近日前往浙江省高院,就“舞台剧”举报齐奇院长之事专程登门致歉。黄鸿鸣说:今天,我专程到高院向齐院长就去年8月11日的举报事件做一个说明,重点是向齐院长表示歉意。
“宋城集团公开举报省高院院长”,这个在去年下半年闹得沸反盈天的重大新闻,最后竟然是这样一个结局,实在出人意料。轻飘飘的“致歉”二字,就这样关上“窦娥门”了吗?
去年8月11日,一部以举报为目的的《窦娥冤》在杭州宋城集团总部门前上演,漫天飘散着大片的雪花,十多位身穿红衣白裙,头缠白巾的女子扮作“窦娥”。集团执行总裁宣布向中央纪委实名举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失职渎职、干扰司法公正。宋城集团执行总裁称“如有不实,宋城集团和我个人愿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并公布了自己的手机号,据说事情涉及宋城集团与浙江新湖集团下属公司的一场官司的判决。
一个企业以艺术形式公开举报高院院长,这样的重磅炸弹自然引起极大的社会震动。此后,还有诸多连续剧上演:杭州中院表示,此案的判决“守住法律最后的底线”;被举报的当事人齐奇则向最高院提交报告,将这一举报称为诬陷、诽谤;而宋城集团发表声明,称向社会公布向中纪委实名举报的事实,而不是用舞台剧和官网去“举报”,并称“获知中纪委受理”。公众都在等待下文,看中纪委受理的结果如何,不料结果却不是中纪委查处齐奇,而是宋城集团总裁黄鸿鸣亲赴高院向齐奇“致歉”,实在让人错愕不已。
显然,“致歉”不能成为这一事件的终结。我们需要弄清一系列问题,才能让此案有一个交代。其一,事实真相到底是什么样的。首先是对这起官司,萧山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和杭州中院的二审判决之后,并没有到高院审理,可以说与高院无关。宋城集团凭什么说高院院长齐奇失职渎职、干扰司法公正?那么,现在宋城集团登门致歉了,对此前二审判决的认识是否改变了?是否认为齐奇院长不存在干预下级法院审判的问题?
其二,这4个月究竟发生了什么?4个月中没有见到中纪委查处齐奇的情况发生,倒是见到宋城集团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这个转变是怎么发生的?难道是自己通过自省,感到自己错了?或者是在中纪委调查时,无法举证证明齐奇干扰司法公正而无法收场了?
其三,当初有媒体报道,黄鸿鸣举报称,“宋城集团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一企业的官司纠纷,齐奇收受了对方一两千万贿赂,4年多来,齐奇干预不断,最后判我们输了,败诉导致宋城集团数亿元资产损失”。现在,黄鸿鸣在致歉时表示,“从来没有向媒体发布过齐奇院长受贿的消息”。那么,到底是现在黄鸿鸣在说谎,还是当初媒体在造谣?
仅仅登门道歉就能让事情了结吗?对于黄鸿鸣来说,如果当初的举报不实,宋城集团惹下这么大的祸,道歉岂不是太轻巧了?齐奇会接受道歉吗?他当初说过,宋城集团的举报“侵犯了本人的声誉,而且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当属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刑事责任”,现在对方简单道个歉,难道他就大人不记小人过了?恐怕媒体和公众也会很不“适应”吧。这里需要做的是两件事:一是说明全部真相,让公众知道全部事实和过程;二是肃清社会恶劣影响,如果宋城集团举报不实并涉嫌诬告,应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黄鸿鸣到现在还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态度,说什么“我们把舞台剧的剧照放到了我们的官网和微信上,我们觉得这种方式不是很稳妥的”,难道还是“比较稳妥”吗?说什么“对‘失职渎职,干扰司法公正’,我们在理解上有点偏差”,把一个省高院院长告到中纪委,这是“理解错了”就可以解释的吗?到底是宋城集团举报不实涉嫌诬告,现在知道错了要致歉、改正,还是他们的举报遇到了巨大的压力,现在想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收回举报?公众需要一个负责任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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