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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红包雨”不能一笑了之
朱珉迕
//www.auribault.com 2016-02-04 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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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越来越近,“红包雨”似有越下越烈之势。红遍移动互联网两年的网络红包,今年有了新“加持”——2月1日,广州、南京、成都、武汉、西安、石家庄、无锡等七个城市联袂在其政务微信发布平台上向市民拜年,并派发总计20万元的现金红包。

  对众多网友而言,这场政府下的“红包雨”,如同一场“及时雨”。据报道,当天第一轮10万元红包在12:30准时发放,13秒“秒光”;第二轮红包在20:00发放,也只用了4分钟就一抢而空。两轮总计有近十万市民抢得了红包,其中近5000位市民是在红包开闸的第一秒内收获战果。而即便到了晚间,红包开放的最后一秒,还有53人同时收获运气。

  政府“触网”已有多年,但作为发布权威政务信息、提供公共服务咨询的政务微信平台,联合给市民发红包却是首次。某种意义上,这当然彰显了政府“与民同乐”的良好姿态,顺便也包装了城市形象;参与抢红包的市民,则需先在支付平台上输入“我的城市我的家”的口令,等于间接构成一种“官民互动”,乃至塑造城市认同感。互联网时代的这种做法,的确很有“互联网思维”;花20万做一次形象包装、换来市民认同,商业上绝对“划得来”。

  然而,“政务平台”毕竟代表政府形象,其一举一动亦容易被解读为政府行为。既然是政府行为,便不能仅仅从商业逻辑出发考量“经济性”,也不能仅仅从互联网逻辑出发考量“前瞻性”——它们绝不是不重要,只是哪怕再微不足道的政府行为,首先需要衡量的,都应当是“合法性”和“公平性”。

  舆论看待政府“红包雨”,一片热烈的叫好声,都指向“互联网思维”或亲民姿态。不少人联想起三亚市政府曾经向市民发放的物价补贴红包,以及澳门政府持续多年发放的返税红包。有论者道,这类“垂直式发钱”向来教人垂涎,过去没少让旁观者眼红。如今,“线上红包”终于实现了“发钱”的目的,甚至比起“那种基于特定政策诉求的、均摊式的线下发钱”,“意义又不太一样”。

  但被这些赞誉遮盖的,恰恰是“线上红包”的合法性。这20万元究竟从何而来?是来自财政资金,还是政务微信平台的经营收入?如果是财政资金,其支出有没有法律依据,又是否经过了预算审核?如果是经营收入,以政务微信平台的性质,又能否进入市场创造营收?这些问题,不但各地的“红包雨”公告中语焉不详,后续舆论也没有多加关注。换言之,这些“普天同乐”的红包,很可能没有“合法身份”。

  照不少支持者的意思,线上红包较之线下补贴,最大不同在于其惠及对象的广泛性。每年节前政府总要发年礼,只是更多用于社会特殊需求,譬如帮困、助老。“线上红包”则面向全体市民甚至全体网民。据相关方面发布的数据,这次“抢红包大战”中“90后”拿走了56.4%的红包,“80后”则拿走了29.9%.这群人中的绝大多数,是不会收到传统的政府“年节红包”的。

  看上去,这样的红包确实很“普惠”;即便用了财政的钱,也是“用纳税人的钱贴补纳税人”。但许多人恰恰忘了,线上红包最大的特点就是“随机性”,而“随机”同“普惠”根本不是一回事——对于“广大市民”而言,称得上普惠的不过是“抢红包”的机会;能否“抢”到、“抢”到多少则完全靠运气。政府行为本来意在托底,并以此维护公平。这类“主要看运气”的线上红包,显然同“普惠”无关,更难有“公平”可言。

  何况,政府该不该“普惠式”地发红包,本就是需要论证的问题。“托底”并不意味着“普惠”,“获得感”也不等于“发钱”。对庞大的政府性开支而言,7个城市拿出20万不是大数目。但只要是财政资金或与政府有关的资金,再小的数目也不容半点大意,不能没有说法。有报道说,几个城市发出的“红包”,有一部分还“肥水流了外人田”,被这些城市之外的民众“抢”了去。网友们可以把这当作玩笑,但对于一地政府性资金的使用而言,又岂能一笑了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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