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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遵守党章党规是党员天职
林伟
//www.auribault.com 2016-03-02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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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规是管党治党的总根。“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党章党规就是一把刻着“严”字的标尺,为党员画出了规矩方圆,哪些事该做、不该做,在党章党规里都能找出标准:“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党章党规就是一面印有“实”字的镜子,时常在党章党规这面镜子前照一照,就能清楚自己的面貌和成色,正心、正身、正行,不断汇聚和传递学习党章党规、遵守党章党规、维护党章党规、践行党章党规的正能量。

  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结合,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这次学习教育,既有观念上的要求,也有行动上的要求。绝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更不能“虎头蛇尾”。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多措并举,教育和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列宁同志曾经说过:“徒有虚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毛泽东同志曾明确提出,“要有一个有纪律的、思想上纯洁的、组织上纯洁的党,合乎统一标准的党”。这次学习教育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就是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做一个“合乎统一标准”的党员,不做“徒有虚名”的党员,重点要解决的是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理想信念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使党员不仅知道应该怎样做,而且认识到为什么必须这样做,不能那样做。在提高党员认识水平的基础上,激发党员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使他们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并把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党规作为自己的天职,在“十三五”规划开局起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争当学习上的“先遣兵”,工作上的“排头兵”,急、难、险、重任务中的“消防兵”,用实际行动来彰显“党员就是不一样”。

  学习永远在路上,这次学习教育,就其实质而言,就是要通过学习,把党章党规从外在的规范转化为党员个人的内在要求与自觉行动,打牢党章党规意识这个根基。这种转化过程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也是党的组织实施教育和党员努力学习的合力过程。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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