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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报告连续三年提冤案的积极意义
秦川
//www.auribault.com 2016-03-14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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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3日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称,2015年,各级法院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57件,其中,依法纠正陈夏影绑架案,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一批重大冤错案件,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相关报道见A4版)

  陈满案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备受舆论好评。其实,重大冤错案件并非第一次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去年的呼格案、念斌案,前年的张氏叔侄案均写入报告。最高法工作报告连续多年不避冤错案件,释放了尊重事实的司法自信,也彰显了推动司法公正的决心。

  应看到,将冤错案件写入报告并非一笔带过,也不是无关痛痒地走形式,而是表达了避免再发生冤错案件的制度性努力。比如前年谈及张氏叔侄案时,报告明确提出“从错案中深刻汲取教训,强化证据审查,发挥庭审功能,与公安、检察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除了谈及公检法应互相制约,还强调“加强与律师协会的沟通,高度重视律协、律师反映的问题,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一句“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殊为不易,如果律师能够依法扮演重要角色,而不是失语或被失语,冤错案件就会大大减少。

  再比如,去年谈及念斌案时,报告指出“要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坚持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权、申诉权。”真正尊重疑罪从无,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能遏制冤错案件。

  今年谈及陈满案,报告同样表示“深刻汲取教训,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继续汲取教训,最终目的显然不是为了纠错,而是抓源头治理。如果只是就事论事,止步于个案纠错,就无法彻底避免悲剧重演。对陈满、呼格吉勒图、念斌等人的最大告慰,除了为他们洗冤,恢复他们的自由身,更重要的是健全冤错案件的防范机制。

  近年来,由于法制不断健全,法治不断深入人心,冤错案件正在丧失滋生土壤,但是切莫过于乐观。如果办案轻程序,不坚守程序正义理念,如果办案重实体,不消除有罪推定、疑罪从轻思维,如果检察、侦查机关只讲配合,不谈制约,该排除的非法证据不敢也不想排除,如果律师权利无法保证,很难说就能彻底清除了冤错案件生存土壤。

  为此,应坚定不移防止刑讯逼供,坚定不移实行侦押分离,应尽快出台侦查机关对被告人审讯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的实施细则,还应由最高法、公安部、最高检联合制定一个关于死刑案件证据补查的规定等。此外,还应该尊重舆论监督。在今年的报告中,周强强调“切实保护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值得激赏。

  我们常说,迟到的正义胜过不正义。诚然,正义迟到,远远胜过正义迟迟不到。但是,如果一开始就能防止出现冤错案件,如果出现了冤错案件就及时纠错,对当事人的伤害就会大大降低。正如周强所称:“公正必须以高效为支撑,迟到的正义会使正义大打折扣,同样影响法治实施的权威和公信。”有些冤案当事人出狱后,青春已逝,母亲辞世,正义来得太迟,一切都无法弥补。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努力让公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当公众感受到了司法公正,必能增强法治信仰,这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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