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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商交往,要守住底线。我常在想,新型政商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的?概括起来说,我看就是“亲”、“清”两个字。(3月14日 人民网)
说到政商关系,通常的感觉是“拉拉扯扯”“不清不楚”。这样的感觉,不是没有道理的。公开资料显示,被媒体称为“山东首虎”的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2005年结识了济南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赵某,此后一直“互惠互利”,其中赵某对王敏先后行贿现金、房产、名人字画等钱物累计达人民币1800余万元。这样的实例还有很多。像王敏这般的政商关系,自然广遭诟病。
领导干部“亲”商,就是要主动亲近、主动关心、主动扶持、主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而不是相反的“吃拿卡要”。所谓“清”,就是一清二白,不存在利益关联,不搞权钱交易,不向企业家伸手。如此领导干部,才是真正重商爱商,才能挺直腰板,做到“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如此领导干部,才能真正构建起新型政商关系。
一个巴掌拍不响。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离开企业家也是空谈。企业家一方面要多亲近领导干部、亲近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争取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坚持“不行贿”的底线,不蝇营狗苟、见利忘义,做到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清清白白。企业家要做新型政商关系的积极参与者和建设者,而不是破坏者、破窗者。是啊,如果企业家不珍视风清气正的新型政商关系,可能拉一批领导干部“下水”,对企业发展、自身形象来讲,也会因此受损。
反腐无禁区,非公企业也不是反腐的“法外之地”和“真空地带”。领导干部要亲商、安商、富商,是其职责之所在。同时,官、商交往应为“君子之交”。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敲警钟:如果是(领导干部)主动索贿,那是我们没有管教好,要加大管教力度。如果是企业经营者主动行贿,那就要引以为戒,千万不能干这种事!只有这般的政商关系,才是正常的、新型的政商交往。
《庄子》有云: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要杜绝勾肩搭背、不分彼此的“小人之交”,尤需要“官”“商”互动、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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