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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成脏”的官员被撤职冤不冤?
朱永华
//www.auribault.com 2016-03-21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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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辱骂他人也是严重违纪’。此次吴达君算栽了大跟头啦!真没想到他会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近日在谈到该市文化艺术中心原主任吴达君对应聘者“爆粗口”被严肃处理时,福建省泉州市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这让我们真真切切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3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出于对某些人和事心有不满,适当发些情绪甚至牢骚,只要不逾越道德法纪底线,人们也能够理解。但这位担任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原主任的吴达君却为此付出被开除党籍和撤销职务的代价,乍一看,这样的处分未免有些过重。然而仔细分析事件的整个过程,依照从严治党的相关准则条例来看,给予吴达君这样的处理不仅有纪可循,而且如果受害“一方提起民事诉讼,甚至还可以依法追究其”诽谤“责任。

  因为应聘者没有按约定时间上门面试,负责招聘的吴达君在多次打电话联系无果后,居然出于个人情绪对应聘女孩连发10条辱骂对方的短信。一时间,“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主任吴达君对应聘者爆粗口”的舆情在网络上快速发酵,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尽管应聘女大学生事出有因没有按时赴约面试确实有错。但是作为主管招聘的国家公职人员也应当注意自己的素质和修养,可以发短信进行批评甚至取消对方的面试资格。无论如何也不应凭猜想和怀疑就对“爽约”女孩肆意辱骂。这不仅暴露出自身道德素养低下,更有损党员干部的整体形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吴达君还是市级文化艺术中心的官员,曝出这样的“粗口”与道德素质,还有什么“文化”可言?

  相比以往媒体报道的官员辱骂群众和处理结果,对吴达君的处理确实有些“过重”,甚至感到有些“冤”,但如果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划出高标准和纪律底线不依,非但不会让众多党员干部接受教训,更会让群众对“从严治党”的诚意和决心产生怀疑。而且从连发10条短信辱骂应聘女大学生的情节来看,显然也已经构成了对女大学生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侵害,如果女大学生向警方报警或通过正常法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吴达君不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少必须付出一定的民事赔偿。应当说,当地依照党纪政纪给予吴达君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的处分既不重,还应当感谢应聘女大学生对自己的“宽容”,否则,其在接受党纪政纪的处分的同时,可能还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另外,一些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某些不顺心的事,不仅不注意及时调整心态,正确处理个人情绪和工作之间的关系,还时常拿前来办事的群众当“出气筒”,这不但是对党纪政纪所要求规范的藐视,同时也是官本位思维下不尊重群众权利的具体表现。如果这种心态和思想得不到及时“矫正”,久而久之势必会脱离群众,不排除有犯更严重错误的可能。因此,对吴达君的处分彰显出从严治党的决心,也是在消除“事故隐患”和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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