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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容错机制”系列谈之一
合理容错本身就是积极作为
//www.auribault.com 2016-03-22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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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错机制的落地,是一定条件下可以免责的权利,更是勇于进取积极作为的责任。既然没有了对“多干多错”的担忧,就没有理由按照“不干不错”去行事了。因此,建立容错机制,本身就是积极作为的体现。

  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发生无意之失怎么办,先行先试中出现失误谁负责?3月2日,济南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为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了具体的规则。

  “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这是建立容错机制的重要目的,既帮那些有想法、有能力的干部解除了后顾之忧,也给不敢作为、不愿作为的“太平官”敲响了警钟。具体到济南的容错机制实施办法,对前提条件、认定标准、结果运用等都有细致的规定,不作为者找不到借口,乱作为者要自负其责,留给党员干部的自然只有积极作为这一条路了。

  事实上,容错机制在济南的落地,与中央倡导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习近平总书记说过,领导干部“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为此,要把先行先试的失误、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明知故犯、我行我素、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而上任伊始就提出“甩开膀子”的李克强总理,则提出对那些“出于公心,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不是谋私利”的干部,不应该求全责备。显然,中央一再强调的“容错”,正是为了鼓励大胆实干,遏制“为官不为”。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观念,把“为官不为”看做“打虎拍蝇”的副作用,这种想法其实是给“不作为”找借口,还错误地把从严治党放到了合理容错的对立面。不妨仔细分析一个个“落马”官员,哪个不是因为违法乱纪栽了跟头,有谁是因为敢想敢干而落马的呢?更何况,反腐倡廉从严治党,营造的是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而惩罚“坏人”就是对“好人”保护。那些真正有底线意识且敢想敢干的人,不被“潜规则”或不正之风所拖累,才能以更大的勇气去“试错”,把为民造福的抱负落到实际。

  应该看到,容错机制与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相互结合相互补充,一同为想干事、能干事的人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八项规定”等禁令的出台,党的纪律处罚条例等“党内立法”,以及各级纪委对典型案例和疑难问题的剖析,其实是给党员干部划定了红线;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容错机制,则是更进一步的正面引导,明示了在现有规则并无禁止的方面,做什么以及如何去做是受到保护的。两者结合,扩大了党员干部“可以作为”的外延,也就等于给“有作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容错机制的落地,是一定条件下可以免责的权利,更是勇于进取积极作为的责任。既然没有了对“多干多错”的担忧,就没有理由按照“不干不错”的逻辑去行事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容错机制,本身就是自我加压积极作为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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