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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意识是共产党员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的集中体现,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当前正在全党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作为着力点之一,既有现实的针对性,也是做合格党员的内在要求。
强化党员意识意义深远
党员应当具有党员意识,这是最简单的道理,也是最基本的要求。然而,现实中仍有一些党员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这些现象的存在,既妨碍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的形象,削弱了党的威信。
强化党员意识有利于建构党的形象。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的整体形象由党员个体形象集合而成,而支配党员个体思想、观念、行为的内核主要是党员意识。党员意识是党员个体形象建构的基础,也是党的整体形象建构的基石。党员具有党员意识,党员个体的思想、观念、行为体现党的性质和宗旨,党员的个体形象才能赢得社会认同,进而建构良好的政党形象;党员具有党员意识,对党有认同感、归属感,全党才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强化党员意识有利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之所以有别于群众,就在于党员能在本职岗位、关键时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意识制约党员行为和实践,只有以党员意识为基础,使党员意识在实践中得到充分释放和高度彰显,才有党员行动上、实践上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才能在学习、工作、日常生活等各方面成为群众的表率。
强化党员意识有利于改变社会风气。党员生活在社会之中,社会的不良风气会影响党员,党员的不良思想和行为也会感染社会。当今社会风气中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部分是由于党员意识淡化导致党风不正带来的。强化党员意识,矫正部分党员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既有利于改善党风,也有利于匡正社会风气。
党员意识的时代要求
基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当前党员意识应强调如下五个方面:一是理想信念意识。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不是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而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旗帜,什么时候都不能丢。共产主义作为一种制度具有必然性,作为一种运动具有现实性,应结合社会主义来理解共产主义。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心有远大理想,从现实起步。
二是政治意识。党的政治属性要求其成员必须讲政治,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下,党员能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政治定力,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敏锐的政治洞察力、清晰的政治分辨力,对于政治上的大是大非,能基于科学的政治思想、政治观点作出理性评价和判断,以确保政治方向正确,避免出现根本性错误。“四个意识”中的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就其性质而言都属于政治意识的范畴,是政治意识的具体表达。
三是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这一宗旨需要党员的具体实践来体现。党员心系群众,为群众干实事、解难事,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党的宗旨才能得到充分显现,党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四是担当意识。党要完成历史、时代赋予的任务,需要每个党员有所作为、有所担当。党员要立足本职岗位,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骨干作用;党员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实践指南;党员要为党分忧、为党担责,在党的事业需要党员站出来、挺得住的时候,能勇敢地站出来、挺起来。
五是底线意识。党员也是人,要遵守道德底线、纪律底线、法律底线等做人的基本底线。党员要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守住道德底线;党员要严守政治规矩和党的纪律,不逾矩、不违纪,守住纪律底线;党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具有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守住法律底线。
强化党员意识的具体路径
作为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将伴随党员的一生。就当前来说,强化党员意识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通过学习强化党员意识。党员意识来源于对党的性质宗旨、党的奋斗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党员权利义务的准确把握,只有通过学习,回溯党的历史,重温党内法规的规定,掌握不同时代、不同阶段赋予党员的使命,才能明晰党员意识的内涵,发挥党员意识对于党员思想行为的引领作用。
通过实践强化党员意识。实践出真知,基于实践体验的党员意识记忆深刻、影响持久,走向实践、化为实践党员意识才能得到充分表达。党员意识的内涵随实践而发展,党员意识的价值因实践而绽放。
通过榜样示范强化党员意识。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当今时代的党员教育仍然需要榜样。通过塑造、树立榜样党员,作为全体党员学习、追赶的标杆,发挥榜样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强化全体党员的党员意识。
通过制度建设强化党员意识。党员意识的强化主要依靠党员自身的修养,但需要相应的制度安排和制度保障。如对缺少担当意识,不作为、懒作为的党员干部及时调整岗位,对于强化担当意识具有警示作用;对于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的党员及时进行清理,完善党员退出机制,有利于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和底线意识。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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