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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强有力的监管规范互联网广告的成长
关育兵
//www.auribault.com2016-04-28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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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今年年底将建成,明年将正式投入使用,对互联网广告实施监测。”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22日在长春透露说。(4月22日 中新网)

  1994年,10月14日,美国。著名的Wired杂志推出了网络版Hotwired,AT&T等14个客户的广告Banner,出现在其主页上。套用首位宇航员加加林的话来说,这是一个杂志的一小步,却是广告史上的一大步,精彩纷呈的互联网广告就此拉开了大幕。2014年,我国互联网广告营收规模超过1500亿,电视广告收入1200多亿。这是媒体广告格局的又一次改变,有如若干年前的电视广告规模超过报纸广告,互联网媒体成为最受欢迎的广告投放媒体类型。

  相对于传统媒体,互联网广告的优势,是可以追踪、研究用户的偏好,这是互联网天然的优势,也是其精准营销的基础。通过技术手段获取、挖掘每个ip背后网民的上网行为、浏览习惯、注册的个人信息,进行长期积累和深度分析,广告商便有机会深入了解用户行为和喜好,按照每个用户的行为特点、地域、兴趣爱好等挑选最匹配的广告信息。广告的精准营销,不仅是广告投入更有效,也让广告对网民更有效。大数据的运用,更为这种精准提供了技术支持。

  速度最快效果很理想,互联网广告成为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优选途径,对于广泛开展国际业务的公司更是如此。然而,与互联网广告的蓬勃发展不相适应的,是监管的落后,使其成为市场经济下的“野蛮经济人”——张国华表示,互联网广告违法率是传统媒体广告的3倍,其行业环境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净化。

  规范和净化互联网广告的最好方法,是依法加大对违法广告的监测和打击力度。一个成功的例子是,监测数据显示,从去年4月底,被业界视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正式颁布到9月1日正式实施,短短四个月的时间,违法广告数量下降了近70%,违法广告时长下降了近87%.新法正式实施以后,虚假广告率更是下降了95%.中国广告市场秩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对比更能说明问题,数据显示,2015年一季度,中国传统媒体广告市场违法率在6%—8%之间,电视广播媒体违法广告时长达到了36.5%.而今年最新的数据显示,这两个数字都下降到了1%左右。监管力度的加大,以及由此带来的广告行业的自律,是这一变化的最重要原因。

  成功的经验可以复制。去年底,工商总局透露,《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完成意见征求,年底有望出台,包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广告、在朋友圈里发布微商违法广告等互联网广告将纳入监管体系。这意味着,野蛮、任性的互联网广告将被关进笼子。事实上,相较于传统广告,互联网广告的监测有难点,更加分散是其显著特点;也有优势,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已经为其提供了技术条件。据张国华透露,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投入使用之后,可以对互联网上95%的广告进行监测。

  有市场,就得有监管。监管力度的强弱,已被证明,是市场秩序优劣的根本判断。新的办法、新的监测手段,能否让互联网广告这个野蛮人文明,结果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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