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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近印发了《关于严格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使用管理的通知》。今后,成都市党政群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行政类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编外人员,原已核定的逐步消化,未经核定不得新进编外人员。(5月4日四川日报)
党政群等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也称“临时工”。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及细化,机关事业单位原有人员,难以承担现有工作量,在行政事业等编制不断收紧的情况下,很多单位不得不在编制外招聘工作人员。于是,大量编外人员或者说“临时工”,活跃在各个工作岗位上。
这些“临时工”,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不足,保证了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为群众提供了不少必要的服务。但与此同时,“临时工”也引发不少问题。比如,一些机关单位正式工人浮于事、庸懒无为,将很多工作特别是苦活累活,都交给“临时工”去做;由于“临时工”是编外人员,虽然和正式工干的是同样的活,甚至比正式工做得更多,但工资待遇晋升空间等远远不如正式工,完全是“二等公民”。这既让“临时工”心理难以平衡,也会促使他们乱作为。还有,一些机关单位通过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来供养“临时工”,有的干脆让“临时工”自己创收养活自己。由此带来的权力寻租、暴力执法屡见不鲜。而且,一旦暴力执法引发社会矛盾,“临时工”又成为冲在第一线的替罪羊,伤及相关部门的公信力。
成都此项对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说不的新政想取得实效,尚有很多工作要做。首先,应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党政群等机关事业单位因事定岗,而不是因人设岗。也就是说,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责分工调整人员编制,该增加的须增加,需减少的须调整。决不能让有的单位人手不够,有的人浮于事。
其次,推动机构改革,转变党政群等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将可以由企业和社会组织从事的事务,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外包出去,把机关事业单位原本从事这些事务的“临时工”,变成企业或社会组织的“正式工”。成都此次就提出,凡是能通过购买服务的阶段性、辅助性、后勤服务性等工作,一律采取项目购买或服务外包方式解决,变“养人办事”为“购买服务”。事实证明,这样工作效率更高。比如南京栖霞区尧化街道,委托一家公司采取垃圾换积分的方式,推进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花的钱比其他街道包办少得多。
再有,对编外人员说不,还需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对在编人员进行效能监察,促使他们积极履职,在其位必谋其政,而不是无所作为,没有“临时工”连本职工作都做不了或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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