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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执法是值得肯定有待完善的创新
史洪举
//www.auribault.com 2016-06-08 来源: 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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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首次尝试网络视频直播,将执法过程展现在网友面前。不少网友为这种方式点赞,但也有网友担心会侵犯商户的隐私权。(6月7日《北京青年报》)

  对于郑州市中原区城管局探索的直播执法,可谓是有弹有赞。笔者认为,相对于之前的眼神执法、献花执法、举牌执法、倒地执法等,直播执法是莫大的进步。对这样的执法创新,既不要一棍子打死,也要看到其尚有改进完善的空间。

  小摊小贩的乱摆乱放一直是难以治理的顽疾,其背后是交通顺畅、环境优美与城市底层群体生存发展间的矛盾,城管部门在平衡各方利益时一直非常尴尬和为难。一方面,商贩需要养家糊口,如果严厉制止可能断了其谋生之路;另一方面,公众需要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两者交织冲突之下再加上一些人“摆摊可以,但别在我家门口摆摊”的邻避思维和“城管执法就是恃强凌弱”的道德优势,城管怎么做都可能是错的,都会得罪一方。尤其是部分执法人员的粗暴行为更加剧了“塔西佗陷阱”的形成,导致城管成了人人喊打的弱势者。

  直播执法则可有效地打破这种局面。从城管方面说,打铁还须自身硬,如果其本身存在执法不规范等缺陷,注定不敢自曝家丑,直播执法。违规商贩面对网友围观时,自然也会心有忌惮,不敢再胡搅蛮缠乃至栽赃“城管打人”,否则就会处于既受法律制裁又失去舆论同情的双输局面。同时还会让城管工作赢得理解与支持,进而摆脱总是处于“里外不是人”的窘境,实现困境中的突围。

  然而,其缺陷正如报道中指出那样,不是每次执法都会直播,而是在大型执法活动时才会直播。要知道,行政执法须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一碗水端平”,平等对待每一位执法对象。但目前尚难实现对执法过程的一律直播,这就导致了选择性直播,摄像头由执法者掌握,什么样的执法需要直播由执法者说了算,那么,网友看到的现场可能是执法者有选择地过滤的“现场”。由此,呈现于公众眼前的可能多是城管如何弱势,商贩多么无赖的场景,至于违规甚至粗暴执法却不见了踪影。这对提升城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外在形象和执法水平显然没有益处。

  在科技发达及民众权利意识不断提升的背景下,所有执法过程均离不开摄像头。这对规范执法程序,固定相关证据,约束双方言行不无益处,甚至是保护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利器。但这并不代表应该不加选择地直播执法,因为后者是将包括被执法者,旁观者在内的现场直接公之于众,是否涉嫌过度侵入私权领域,泄露他人隐私或商业秘密有待论证。

  客观而言,直播执法的初衷是好的,至少说明了其克服困境,提高执法质效的努力。但仍需加以改进完善,如借鉴公安部门的执法记录仪制度,要求对任何执法均录像存档。并对直播执法作出精细化规定,明确什么情况下需要直播,如何直播,曝光到什么程度等,切实避免随机性过大的直播执法。进而让直播执法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实现监督各方、保护各方,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多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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