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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追责,河长制行不正行不远!”针对媒体报道部分“跨界河涌河长电话无人接听”的问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日前明确表态,公开是河长制必然的选择,且公开要有规范性。他还强调,各级政府对河长制的落实要加强体制机制的研究和建设,要有追责制度,“如果没有追责制度,河长制将无法持续”。
河长制作为一种创新的治水行政管理机制,实施已有数个年头。早在2014年,媒体就报道称,广佛为了整治河涌,在跨界的16条河涌推行河长制,“实现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覆盖全流域”;其他地市近年也在陆续推行,“河涌有问题,市民可直接打‘河长’手机反映”。就制度设计而言,河长制有多重好处,比如,由县市区一把手任“河长”,本身就凸显了政府对环境治理的重视;明确“河长”是牵头人,有利于跨界、跨部门治水的沟通协作;设立热线,便于吸纳不同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前不久召开的中央深改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可以窥见该制度的有效性。
抛开在政府内部协调功能的强弱不论,河长制至少在政府与社会互动上,带给人们很高的期待。理想的状态是,市民发现身边的河涌脏了臭了,或是有人偷排,一个电话直达一把手,指令下达相关部门立刻行动,从而达到立竿见影的监督效果。但如果像报道披露的那样,电话打过去却无人接听,那河长制就有沦为摆设之嫌。翻阅此前报道,部分“河长”电话难打已非首次。去年5月,有媒体记者拨打过广州市水务局官网上51条河涌的35名“河长”电话,有23个没接通。此番媒体8月报道后,近期再求证,依然有多个未能接通;即便接通的,也有“信号不好”“听不清楚”挂电话的,还有应承了回复没下文的。“虚衔”真成了“空头支票”,民意和治水责任在部分领导心中的地位不言自明,责任也就无从谈起。
当然,“空头”热线并非只在“河长”身上出现过。不少类似推动“一把手责任制”的机制,都是轰轰烈烈宣布,没多久便被置于“角落”。客观上说,一把手们的确很忙,要牵头处理的事情很多。但热线的价值,不仅在于建立一种民意沟通和反馈机制,更重要的是吸纳社会监督,相比于政府力量而言,周边居民可以说是一条河涌全天候的监督员。对那些打电话的居民来说,在意的不是接听方到底是一把手还是新闻发言人、秘书等,而是他们反馈意见的渠道是否畅通,以及是否有跟进处理。从这一点上说,保证“河长”电话公开、畅通,是落实“治水”一把手责任的前提,而一旦这个前提无法“开头”,自然不可能有“下文”,结果是“责任都不清晰,监管就会不到位,奖惩就会不到位,追究就会不到位”。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途径之一就是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要让河长制如设计初衷那样切实发挥作用,就必须完善政府与市民的沟通机制,通过加大公开力度吸引公众参与,通过必要的考核措施强化“河长”责任,吸纳民众意见,回应民众关切,从而搭建起多元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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