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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刊发年终长篇特稿:十八大以来这四年
//www.auribault.com 2016-12-26 来源: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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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

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专门就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制度规定。

  全面从严治党的路上,作风建设和反腐败交织进行,无论作风建设,还是反腐败,新一届中央都意识到,光“一阵风”肯定不行。十八大之后,作为从严治党的一个手段,中央加大“建章立制”的力度,将一些习惯性做法上升到党内“制度”加以固化。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了道德高线,强调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同样是在2015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硬杠杠,树立了纪律底线。这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在南方周末2016年年度盛典书面演讲中认为,中国共产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已经往制度化反腐和治党方向走了实质性一步,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更可以整合原先过于分散的反腐败机构而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据统计,3年多来,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至少55部,包括党章1部、准则1部、条例9部、规则6部、规定21部、办法9部、细则8部,占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1/3以上。

  党的十八大后,“忠诚”成为衡量一个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指标。2015年11月23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提出了“对党绝对忠诚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2016年2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对党绝对忠诚是根本政治要求》的署名文章,认为对党忠诚胜过其他各种忠诚。

  “忠诚”的一个要求就是不对中央“妄议”。十八大之后,在通报落马的中管干部时使用了过去不曾用的字眼“妄议中央”,最开始的表述是“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党中央精神的言论”,通报周本顺、余远辉、赵少麟时都采取这一说法。

  2015年10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正式将“不能妄议中央”写进条例。2016年1月5日,中纪委在通报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的违纪问题时第一次使用了“妄议中央”几个字。

  做到了“忠诚”和“不妄议中央”,才会将与中央保持一致落到实处。习近平多次强调:“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013年7月,他在湖北调研就强调“我们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第一位的还是讲政治,真正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说,我们一个省是相当重要的,省一级领导干部要和党中央在言行各方面保持一致,坚决反对各行其是、各搞一套。哪怕你是政治局委员,也必须高度服从中央的纪律,不能把地方搞成自己的独立王国,不能在这方面一错再错,最后不可自拔,终于走向身败名裂。

  从严治党的关键是从严治吏,新制定或修订的党内法规中也有相当部分针对干部选拔任用。2014年2月,《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出台,掀起了治理“裸官”的风潮。截至目前,全国共集中清理副处级以上“裸官”3961人,对不符合要求的1061人进行了岗位调整。

  这些跟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的规章制度,直接反映了十八大之后用人思路的变化。2014年1月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对延续多年的干部“公选”增加了一系列限制规定,包括规定了一般不跨省公开选拔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对于想参加公选的干部来说,2014年以后还“应当经过所在单位同意”。

  按照新规,此前一直作为选拔干部初始环节而存在的“民主推荐”,被调整为第二个环节,初始环节变成了新增设的“动议”,由组织部门承担,意在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开始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

  在选人用人的配套制度建设方面,2015年7月,中办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2016年8月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专门就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制度规定。这份文件下发在新一轮地方换届全面启动之前,对随后开展的换届起到了指导作用。在今年地方换届过程中,就出现下一级党政正职直接提拔为上一级党政正职的。上个月刚启幕的地方省委换届中,也不乏未到年龄就退出常委班子的案例。

  一系列新的干部任用思路的提出,目的在于选拔出“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这是十八大之后一个新的标准,这样的标准意味着,好干部不仅是人民需要,也要符合党需要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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