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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迈向深化
南方日报评论员
//www.auribault.com 2018-02-02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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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日上午,广东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省委书记李希出席成立大会,对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干部提出要求,寄予殷切希望。从去年11月21日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历时72天,我省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已全部完成组建,标志着广东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的十九大就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出再动员再部署,明确要求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全省上下一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这一改革举措在广东落地见效、做实做好。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多次主持会议、反复研究讨论、亲自部署推进,先后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等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具体到广东,省委带头担负改革试点主体责任,成立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严格遵循中央确定的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要求,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施工队长”职责,省纪委认真履行专责职责,加强对市县工作“一竿子插到底”的指导,各相关单位通力配合,一系列举措蹄疾步稳、协调有序,切实做到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保证了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按时高质完成。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的是要在当前的党内监督全覆盖基础上,将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纳入监察范围,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国家监察全覆盖,这既是对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强化,也是从体制上对党的领导的实化。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只是迈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牢牢抓住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这一根本要求,切实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起来,使各级监察委员会高效运转,形成监督合力。在完成转隶组建后,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强化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健全监督、调查、处置的运行机制,研判问题线索、分析反腐形势、净化政治生态,充分发挥监察委作为反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发出全面从严治党“重整行装再出发”的号令,赋予了监察委在新时代光荣而艰巨的使命。全省各级监察委员会要通过试点探索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相互统一,实现既“用纪律管全党”又“用法律管全体”,配套细化与其他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推动中国特色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完善;要着眼于反腐败基本形势,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保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素质能力,更好适应新的形势和工作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现实性和针对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主动作为,勇于攻坚克难,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的改革要求,促进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确保“两个走在前列”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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