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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提高社会建设水平

颜晓峰
2020-11-26 09:35:30  来源:光明日报

  2、强社会建设,统筹做好各领域民生工作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明确提出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强调“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确立了进入新发展阶段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时代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必然带来主要任务、发展目的的历史性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的奋斗目标,因而也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根本目的。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是全方位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重在全面,是与全体人民各领域各层次美好生活需要相一致相协调的现代化。民生福祉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方面,社会建设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领域。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首先就要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上体现出来。要把这个根本目的作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出发点、着力点、落脚点,作为衡量和评价“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成功与否、成效大小的根本标准,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目标牵引、发展要求。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正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一根本目的在社会建设领域的具体体现。收入是民生之基,人民过上好日子首先要增加收入。要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推进就业制度、就业服务平等,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教育是成才之路。要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完善终身学习体系。社会保障是民之所安,发挥着社会稳定器作用。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卫生健康是幸福之本,关乎人民生命安全和生命质量。要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防止返贫是民生底线,脱真贫、真脱贫后还要不返贫。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总之,就是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3、现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与提高社会建设水平相互促进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按照新发展理念的内涵,分领域阐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点任务,将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与提高社会建设水平紧密联系,作为共享发展与社会建设的共同目标任务,体现了二者之间相互支持、相互转化的关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关键是要落实到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上。人民生活与社会建设是统一的,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有赖于社会建设水平的提高,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必须以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为主要任务。

  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是提高社会建设水平的基本动力和方向牵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贯穿社会建设全领域全过程的,是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因此,要推动从解决“有没有”的问题转向解决“好不好”的问题。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不仅是经济建设的事情,而且是社会建设和其他建设的事情,每个领域都有自己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社会建设提高水平、提升质量,要以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为动力和牵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促使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高人口素质等。可以说,社会建设水平的提高与否,关键是要看人民生活品质的改善程度,看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程度和群众对社会建设的满意程度。

  提高社会建设水平是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必要条件和主要途径。民生福祉的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改善,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都要依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全面提高,这是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基本条件和社会前提。社会建设与人民生活关系最为直接,对于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效果最为明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为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奠定了制度基础,明确了制度价值。全会还提出“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等,都是着眼于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社会建设领域的举措。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等,有利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落在实处、落在细微、落在根上。

  (作者:颜晓峰,系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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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迟语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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