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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建立起高度法治化的网络购物环境,这一行业发展才能快而不乱,给消费者带去更多便利和欢乐
被网友称为“剁手节”的“双十一”,将于明天凌晨开启。这个节日发源于2009年11月11日淘宝商城举办的促销活动,迄今已走到第八个年头。据中国快递协会基于往年“双十一”及今年快递数据推测,今年“双十一”快递将会超过10亿件,极有可能再次刷新包裹数量纪录。
10亿多个包裹在路上,这既是中国电商发展如火如荼的一个标志,又是广大民众的一场购物狂欢。尽管生活的成本越来越高,但这不妨碍人们通过网购“轻奢”产品或抢买打折扣的必需品,来满足自己提升生活水准的愿望。而那些手头宽裕的人,则不在乎“任性”一把,客观上也为中国电商行业发展作出了贡献。只要消费者多长个心眼,通过货比三家、提前记价、保留退货凭证等方式避免吃亏上当,“剁手节”也可以变成有滋有味的欢乐节。
应当看到,与消费者购物热情一起“升级”的,除了物流效率和支付的便捷性,还有网购中的“骗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每年“双十一”前后,针对网购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量都会成倍增加。一些网店通过售假、虚标原价、刷单“炒信”、虚假促销、误导宣传等行为诱骗消费者上当的事,已是层出不穷。其中的刷单“炒信”、虚假交易等情况,还是网购消费领域独有的问题。这些问题,与网络购物普遍具有的跨地域性相叠加,将导致监管部门的治理成本急剧增加。
众所周知,法治是社会成本最低的治理方式。当前急待解决的问题则是,如何让法治强力介入网络购物领域。如果惩戒网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治已内化为一种网购文化,那么,消费者投诉量与网购交易量几乎成正比例增长的问题就无从产生,消费者找网店店主、电商网站“长征式维权”的现象也不会浮现。网络购物领域的法治得以完善,不仅为消费者的权益,也为网购生态环境和高品质商品构筑起坚实的“防火墙”。
说到筑墙,砖在哪里?现阶段,我国解决网络购物纠纷的依据主要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针对电子商务领域还没有一部健全有效的全国性法律规范,而一些发达国家上个世纪就已对电子商务专门立法。而现行法律法规,难以妥善解决网络购物这一新兴领域产生的新问题,致使消费者对网购商品和服务、经营者信息等方面的知情权,退、换货时的运费,网购时留下的个人信息的隐私权等等,得不到法律的有力保障。
除了亟须加快专门立法、让已形成草案的《电子商务法》尽快正式出台之外,针对网购领域的执法和司法救济也应进一步加强。网络购物的“前店”与“后库”可以远隔千里,一旦产生消费纠纷,连确定执法主体都可能大费周章。由于难以确定卖方真实信息、难以收集证据,对于一些消费者的投诉有的执法部门也存在不作为的现象。而在司法救济中,网购纠纷责任主体认定难、诉讼管辖法院确认难、诉讼成本太高以致“赢了官司输了钱”等问题,也急需得到破解。
让法律保持在场,才能提升网络购物体验,给中国电商行业发展再添一把火。调查显示,每年的“双十一”包裹量峰值都将成为各大快递公司第二年的常态水平,这反映出网络购物行业发展的蓬勃走势。只有建立起高度法治化的网络购物环境,这一行业发展才能快而不乱,给消费者带去更多便利和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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