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为12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撑起“保护伞” - 工会 -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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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为12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撑起“保护伞”

来源:中工网
2024-09-20 15:46

中工网讯 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江苏省连云港市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网络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群体规模不断壮大,目前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超过12万人。为更好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近日,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决定》(简称《决定》)。这是该市结合平台经济快速增长、从业群体权益保障迫切需要作出的一项创制性举措,为促进地方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发展、维护全市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为更好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落实,连云港市人大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开展了广泛深入的专题调研,多方听取企业、劳动者、专家、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同时,市人大社会委、市总工会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立足全市新就业形态工作实际,借鉴其他地区经验做法,起草了《决定(草案)》,并于8月20日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

为推动平台企业落实用工主体责任,《决定》针对平台企业直接用工、劳务派遣、外包等三种用工形式,就平台企业的用工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要求和规定,有利于出现劳动纠纷时及时确认双方责任和义务。同时,《决定》还要求平台企业招用劳动者“三不得”,即不得违法设置性别、民族、年龄等歧视性条件,不得以缴纳保证金、押金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最大化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依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决定》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为关心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社会保险、集体协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为相关部门严格执法提供法制依据。另外,《决定》指出,要落实《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贷款、自愿提取和灵活退出机制,让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能够在港城更加安心、安全、安稳的工作和生活。

为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共服务体系,《决定》作出三个方面规定。聚焦岗位供给,要发挥线上线下平台载体作用,为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聚焦职业提升,要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技能人才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聚焦劳动安全,要加快城市综合服务网点建设,大力建设“爱心驿站”“工会驿站”“司机之家”等临时休息场所或服务中心,着力解决停车、充电、饮水、如厕等难题。

《决定》还就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指出要完善三项工作机制。发挥工会作用,建立新就业形态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单独建会、联合建会、行业建会、区域建会等多种方式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时提供法律援助;针对企业内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劳动纠纷化解机制,推动平台企业成立由工会代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参加的企业内部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扎实开展劳动纠纷调解服务;建立预警联处机制,强化法院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劳动争议办案裁审衔接,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助力港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 胡晓龙 江苏工人报特约记者 刘毅)

责任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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